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党政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



一、        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学院。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不断完善学院“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学院的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        责任范围和责任对象

责任人

责任范围

责任对象

党委书记

曹诚

1. 对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负责。

2.       对学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

1.       学院副书记钱超美、杨海峰、党委委员

2.       工会主席

3.       化学、生物系教工支部书记

院长

王全喜

1.       对学院行政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负责。

2.       对学院行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

1.       副院长徐炯、李新国、余锡宾、俞伟东

2.       院办主任和系主任

副书记

钱超美

1.       对学院学生工作组成员的党风廉政负责。

2.       对学院学生工作的党风廉政负责。

1.         学工组成员

2.         本、研学生支部书记

副书记

杨海峰

1.  对学院教工党风廉政工作负责。

2.  对学院外事工作的廉政负责。

1.教工党员、教工支部委员

2.学院外事工作人员

副院长

徐炯

1.       对学院财务、行政管理的廉政负责。

2.       对学院实验室建设、管理的廉政负责。

1.       院办财务员

2.       实验室主任

副院长

李新国

1.       对学院教学管理工作的廉政负责。

2.       对学院教育高地建设的廉政负责。

3.       对学院本科招生中的廉政工作负责。

1.       专业负责人、教务员

2.       教育高地项目负责人

3.       招生小组成员

副院长

余锡宾

1.       对学院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的廉政负责。

2.       对学院科研管理工作的廉政负责。

1.       硕士点负责人、研究生教务员

2.       科研秘书、项目负责人

副院长

俞伟东

1.       对学院成教招生工作的廉政负责。

2.       对学院成教工作、考工工作的廉政负责。

1.       成教办副主任

2.       成教办主任、考工点负责人

三、        监督检查

通过党政班子民主生活会进行自查和互查。

通过处级干部年终考评会接受监督和检查。

通过处级干部年终满意度测评接受监督和检查。

通过教代会等接受全院教职工的监督和检查。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2010.12


发布者: shdwgk admin
发布日期: 2011-12-16
浏览次数: 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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