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学院。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不断完善学院“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学院的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 责任范围和责任对象
责任人 | 责任范围 | 责任对象 |
党委书记 曹诚 | 1. 对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负责。 2. 对学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 | 1. 学院副书记钱超美、杨海峰、党委委员 2. 工会主席 3. 化学、生物系教工支部书记 |
院长 王全喜 | 1. 对学院行政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负责。 2. 对学院行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 | 1. 副院长徐炯、李新国、余锡宾、俞伟东 2. 院办主任和系主任 |
副书记 钱超美 | 1. 对学院学生工作组成员的党风廉政负责。 2. 对学院学生工作的党风廉政负责。 | 1. 学工组成员 2. 本、研学生支部书记 |
副书记 杨海峰 | 1. 对学院教工党风廉政工作负责。 2. 对学院外事工作的廉政负责。 | 1.教工党员、教工支部委员 2.学院外事工作人员 |
副院长 徐炯 | 1. 对学院财务、行政管理的廉政负责。 2. 对学院实验室建设、管理的廉政负责。 | 1. 院办财务员 2. 实验室主任 |
副院长 李新国 | 1. 对学院教学管理工作的廉政负责。 2. 对学院教育高地建设的廉政负责。 3. 对学院本科招生中的廉政工作负责。 | 1. 专业负责人、教务员 2. 教育高地项目负责人 3. 招生小组成员 |
副院长 余锡宾 | 1. 对学院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的廉政负责。 2. 对学院科研管理工作的廉政负责。 | 1. 硕士点负责人、研究生教务员 2. 科研秘书、项目负责人 |
副院长 俞伟东 | 1. 对学院成教招生工作的廉政负责。 2. 对学院成教工作、考工工作的廉政负责。 | 1. 成教办副主任 2. 成教办主任、考工点负责人 |
三、 监督检查
通过党政班子民主生活会进行自查和互查。
通过处级干部年终考评会接受监督和检查。
通过处级干部年终满意度测评接受监督和检查。
通过教代会等接受全院教职工的监督和检查。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20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