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党员活动请假管理办法(试行)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党员活动请假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党员参与党组织各项工作和活动,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党委制定此办法。参加党的各级组织开展的组织生活、党员活动是党员应尽的义务,不得无故缺席,如有事无法出席,必须严格遵守本学院的党员请假管理办法。

一、教工党员请假办法

1、党员提前三天填写《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党员活动请假单》,本人签名递交或者经本人邮箱发送至支部书记处。获得支部书记签字确认或邮件回复同意请假方完成请假程序。未收到支部书记在活动前准假均视为无故缺席活动。

2、请假单统一由支部组织委员放于组织生活记录本相关活动记录后。

3、若党员活动每学期请假两次,党支部书记或委员需要和党员进行面谈并填写《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党支部谈话记录表》。

4、若党员活动每学期请假三次,学院党委书记或委员需和党员进行面谈并填写《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党委谈话记录表》。

5、请假两次及以上党员在年末民主评议中取消评优资格。

二、本科学生党员请假办法

1、党员提前三天填写《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党员活动请假单》,本人签名并请辅导员签字确认后交至支部书记处。获得支部书记签字同意请假方完成请假程序。未收到支部书记在活动前准假均视为无故缺席活动。

2、请假单统一由支部组织委员放于组织生活记录本相关活动记录后。

3、若党员活动每学期请假两次,党支部书记需要和党员进行面谈并填写《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党支部谈话记录表》,并向支部党员反馈。

4、若党员活动每学期请假三次,学院党委组织员需和党员进行面谈并填写《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党委谈话记录表》。

5、请假两次及以上党员在年末民主评议中取消评优资格,且若被评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学院党委副书记需与党员进行面谈并填写《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党委谈话记录表》。

三、研究生党员请假办法

(一)校内研究生党员:

1、党员提前三天填写《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党员活动请假单》,本人签名并请导师签字确认后交至支部书记处。获得支部()书记签字同意请假方完成请假程序。未收到支部书记在活动前准假均视为无故缺席活动。

2、请假单统一由支部组织委员放于组织生活记录本相关活动记录后。

3、若党员活动每学期请假两次,党支部()书记需要和党员进行面谈并填写《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党支部谈话记录表》,并向支部全体党员反馈。

4、若党员活动每学期请假三次,学院党委组织员需和党员进行面谈并填写《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党委谈话记录表》。

5、请假两次及以上党员在年末民主评议中取消评优资格,且若被评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学院党委副书记需与党员进行面谈并填写《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党委谈话记录表》。

(二)校外联培研究生党员:

1、党员提前三天填写《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党员活动请假单》,本人签名并请校内导师签字确认后照片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支部书记处。获得支部书记回复同意请假方完成请假程序。未收到支部书记在活动前准假均视为无故缺席活动。

2、请假单统一由支部组织委员打印后,支部()书记签字并放于组织生活记录本相关活动记录后。

3、若党员活动每学期请假两次,支部()书记需要和党员进行面谈并填写《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党支部谈话记录表》,并向支部全体党员反馈。

4、若党员活动每学期请假三次,学院党委组织员需和党员进行面谈并填写《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党委谈话记录表》。

5、请假两次及以上党员在年末民主评议中取消评优资格,且若被评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学院党委副书记需与党员进行面谈并填写《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党委谈话记录表》。

四、此办法经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党委会讨论通过,解释权归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党委

附件1 请假单(本科生版).doc

附件2 请假单(教师版).doc  


附件3 请假单(研究生版).doc


附件4 请假单(联培学生版).doc




发布者: 
发布日期: 2019-03-07
浏览次数: 574

返回

上海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版权所有版权所有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