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卫党委《关于全面推进市教卫党委系统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上海师范大学党务公开实施方案》的具体工作部署,更好地推进和落实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党务公开工作,经院党委研究,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校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广大基层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能力,不断提高基层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抵御风险的能力,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做出自己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对学院党组织情况按照依法依规的原则;真实公正的原则;注重实效的原则;服务发展的原则进行公开,从而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都应向党员公开。公开的内容真实、具体,公开的形式多样、便捷,保证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
三、主要内容和公开方式
学院党委按照学校要求,并且结合学院实际制定了党务公开的具体目录,包括:全局工作方面、思想建设方面、组织建设情况、作风建设方面、制度建设方面、反腐倡廉建设和其他方面。党务公开目录包括公开的事项、范围、方式、时限等。公开的范围根据内容的不同分为:党内公开、校内公开、社会公开;公开方式分为:会议、文件、网络和其他方式;公开时限包括:长期、年度、定期、即时。学院党委将充分发扬民主、不断完善学院党务公开目录。
四、组织保障
学院各级党组织要把党务公开作为推进党内民主的一项重要工作,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把党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学院党委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具体工作,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学院的党务公开工作;各支部书记应积极配合做好党务公开各项工作,将支部各项工作及时汇总,整理,上报,保证学院党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党员要关心党务公开工作,积极谏言献策,不断把学校党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中共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委员会
2019年1月8日